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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总务科 发布时间: 2021-09-03
采购项目名称 | 中江县人民医院国家级节能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服务采购的公告 |
采购项目内容 | 见附件 |
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 见附件 |
采购预算 | 29.00万元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采购人地址 | 中江县凯江镇大北街96号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合同能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具备类似经验或业绩及服务能力,并具备相关证明材料; |
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交资料 (注:所有资料需加盖公司鲜章,按序装订整齐) | 1报名企业三年内无违法违纪记录诚信承诺书。 2供应商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若供应商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则只需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证书); 3项目经办人员授权及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原件); 4服务应答表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相关产品检测报告 7.国家对该行业要求的其他相关资质; 8.厂家资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
竞争性磋商时间 | 报名资质审核合格后,电话通知时间 |
报名时间 | 2021年9月6日-2021年9月10日 (工作日8:00-12:00,14:30-18:00) |
报名地点 | 中江县人民医院总务科物资组 |
联系方式 | 刘老师 0838-7215214 |
备注 |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性磋商。 |
商务要求
本服务要求包括对供应商的在项目履约过程中的服务要求及项目验收合格后的售后服务要求。根据本项目实际,本项目的具体要求包括以下内容:
1、本项目的服务期限要求:60个日历天内;
2、本项目服务地点要求:采购人指定地点;
3、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