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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总务科 发布时间: 2021-09-03
关于建立限额以下工程建设及维修项目承包单位备选名录库的公告
为做好中江县人民医院限额以下维修改造项目的基建管理工作,强化建设管理和规范建设程序,提高效率,保证工程质量及安全。根据江医﹝2021﹞59号文件关于《中江县人民医院建设工程项目基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按照《中江县人民医院建立工程建设承包单位备选名录库实施方案》拟评选3家设计公司、3家监理公司、3家造价公司及1家招标代理服务公司、选择5家施工企业进入名录库。
1.比选人的资质要求
1.1施工企业资质要求:
1.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1.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1.1.3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1.1.4 企业信誉: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提供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提供未被列入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承诺书;
1.1.5 项目管理机构:拟派建造师具有建筑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安全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类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1.1.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 服务类企业资质要求:
1.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2 企业信誉: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提供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提供未被列入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承诺书;
1.2.3 企业资质:具有服务本专业的行业准入最低资格(按建筑行业法规和标准执行);
1.2.4 项目管理机构: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及服务人员具有服务本专业的行业准入最低人员资格(按建筑行业法规和标准执行)。
2 报名时间及地点
2.1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1年9月6日至2021年9月10日工作日内,北京时间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17:30时,携带报名资料到中江县人民医院食堂综合楼2楼总务科基建班办公室登记报名。
3 报名资料要求
3.1 报名资料审查合格后领取相关资料。
3.2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按序装订成册:
3.2.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1.在有效期内;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3.2.2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注:1.发证机关有年检要求的,应按规定通过年检;2.在有效期内;3.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3.2.3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2.在有效期内;3.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司鲜章;
3.2.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1.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参与比选时不需要提供);
3.2.5 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3 要求在德阳市中江县境内注册具有相应资质的,并在中江县城区内设有固定办公地点的设计、施工、监理、造价、代理机构、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咨询)的企业(需提供中江县城区内固定办公场地证明)。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江县人民医院官方网站。
7 联系方式
比选人:中江县人民医院
地 址:中江县人民医院总务科基建班办公室
邮 编:618100
联系人:龙昌武
电 话:0838—7202029 18227109011
8 特此说明
中江县人民医院建立限额以下工程建设及维修项目承包单位备选名录库公告发布之日,2015年征集邀请的中江县人民医院维修工程建筑承包单位名录库作废。